[北美][E2 ] 眷屬工作的問題

作者: cycmit (prince)   2018-11-28 22:06:43
版上的各位大家好
關於E2眷屬簽證中的規定提及
"除非在美國取得國土安全部移民局(DHS-USCIS)的明確許可,否則眷屬不得在美國工作。
這個許可必須在您到達美國後才能提出申請。"
請問這個容易申請許可嗎?什麼情況下才會許可呢?
如果沒有獲得許可是不是就只能打黑工了,還是有什麼方式可以合法工作嗎?
以上的問題與疑問,先感謝大家了~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8-11-29 05:01:00
很容易申請,一入境就遞件i765,要三四個月。絕對不應該打黑工只要有付申請費就會通過費用410美金
作者: cycmit (prince)   2018-11-30 19:47:00
感謝cchris大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