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ghh (GH)
2019-04-27 23:25:46最近因為工作的緣故有些H1-B相關的問題,
希望再和版上的各位確認我的認知是對的。
背景概況:
我目前在大學做博後,原本的計畫到今年6/30為止。
所以目前H1-B跟I94效期都是這個時間。
這是我第一個H1B,期間大約2年半左右。
原先認為在台灣會有某個工作機會,但拖了一陣子後,
最近終於收到對方通知說沒有成功。
所以目前除了找美國其他工作機會外,
現在的老闆也說可以用別的計畫續簽我至少一年。
問題:
(1) 學校OISS的顧問說,續簽的話所有現在H1B(6/30到期這個)做過的行政流程,
包括證明這工作需要外籍人士等流程都還是要重新跑過。
然後重新送一份H1B的申請
待在原雇主這邊沒有申請程序或作業的簡化優勢
(所以要盡快開始處理了不然會來不及)。
請問我的理解是對的嗎?
(2) A.請問是否只要在6/30前申請送件成功拿到收據,
我就能繼續留在美國 並且 合法工作?
B.如果(2)-A理解是對的話,請問這個緩衝期是否是240天內要通過審查拿到許可?
C.如果我對(2)-A的認知有誤,是否要先離美處理拿到新H1B後重新開始?
(3) 如過最終來不及在6/30前送件成功的話,
請問是否我所有後續的狀況都跟境外申請H1B一樣呢?
例如:6/30左右離境,7月 或 8月某日遞件成功,在台等審查結果,
如果拿到許可再去AIT辦簽證?
可能有些答案版上的舊文已經有了,但為求慎重,避免自己理解錯誤,
還是希望版上的專家們能夠協助確認。
麻煩各位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