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關於美國觀光簽辦理延簽一事

作者: chichi0413 (無)   2019-05-21 00:00:22
版友好,有個問題想幫爸爸詢問大家
入境美國的觀光簽可達兩年
就是一旦辦理了此簽證,兩年內無需再申請觀光簽
但問題就是在這:
爸爸2017年的7月1日到加拿大兩個月過(中間入境美國所以辦理了觀光簽)
今年7月6日要到波斯頓生活一個半月
但7/1才滿期兩年,意思是說最快7/2才可以再次申請簽證
但爸爸7/6的飛機,我是不太相信四天可以拿到簽證,就算可以我也覺得他冒險了
上網查了一下如果需要延簽,必須到美國在台協會申請並面試
但爸爸的英文應該算是0程度
聽得懂但完全不會講,頂多yes no thank you 這樣
所以想請問網友,這樣的情況是否只能辦理延簽較保險呢?
還是說可以透過什麼單位協助爸爸辦理這樣的問題
因為像我也會好奇假如有人1/1簽證剛好滿兩年
但1/2要出國入境美國的話
通常是辦理延期簽證嗎?
先謝謝大家!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9-05-21 00:57:00
你的理解充滿錯誤。首先兩年的是「免簽的esta旅行許可」,絕對不是觀光簽。因為屬於免簽,所以不是簽證、也不是觀光簽。其次,任何時候都可以提早重新申請esta。官方在過期前一個月也會發email提醒你,要你早點重新申請所以令尊就直接辦esta即可,的確最好在出發前三天申請。現在最快要兩小時才能通過。建議你早一個月申請,萬一被拒才來得及備案(去ait辦簽證)最後,英文0程度的人去ait辦簽證完全沒問題,幾十年來都是這樣。ait的官員都會國語,很多還會台語,完全不用怕。雖然令尊根本不需要去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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