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友好,有個問題想幫爸爸詢問大家
入境美國的觀光簽可達兩年
就是一旦辦理了此簽證,兩年內無需再申請觀光簽
但問題就是在這:
爸爸2017年的7月1日到加拿大兩個月過(中間入境美國所以辦理了觀光簽)
今年7月6日要到波斯頓生活一個半月
但7/1才滿期兩年,意思是說最快7/2才可以再次申請簽證
但爸爸7/6的飛機,我是不太相信四天可以拿到簽證,就算可以我也覺得他冒險了
上網查了一下如果需要延簽,必須到美國在台協會申請並面試
但爸爸的英文應該算是0程度
聽得懂但完全不會講,頂多yes no thank you 這樣
所以想請問網友,這樣的情況是否只能辦理延簽較保險呢?
還是說可以透過什麼單位協助爸爸辦理這樣的問題
因為像我也會好奇假如有人1/1簽證剛好滿兩年
但1/2要出國入境美國的話
通常是辦理延期簽證嗎?
先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