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問題想請教板上先進,
本人目前使用OPT工作,只有一年的OPT即將到期,因抽到h1b,OPT自動延長到9/30,
但於5月底收到RFE,公司正在處理中。
如果RFE回覆後被拒絕,計劃在美國跟男友公證結婚,然後境內或回台轉成F2身份
(男友目前F1讀書中)
想問
1. F1轉F2會有什麼風險嗎?
2. 轉F2回台灣辦還是在美國境內轉比較好?台灣轉F2會比較快嗎?
但是回台灣辦會不會有風險?
(因爬文看到現在美國境內轉F2時間比較久,如果在台灣轉身份一切順利的話
大約兩週可以拿到F2?年底需要回台,怕萬一美國境內轉等太久無法在年底順利回台)
感謝!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9-07-04 01:39:001身分若曾經失效,有可能不過。但你號稱有60天緩衝期2如果遲早要回台灣,那麼遲早要去AIT,那你這個問題就意義不大了。早晚都要面對相同風險境內轉換一離境就作廢了,所以審的快慢並不重要。審的快慢並不影響你的回國
作者: vivitabo 2019-07-04 04:02:00
感謝回覆,關於問題1的回答,有可能不過是因為f1失效還留在美國嗎?若f2不過,可以重新申請說還在60天緩衝期,要求重審嗎?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9-07-04 06:02:00其實我一直以為CAP-GAP結束後如果H-1B還沒過,寬限期只到11/30而已,不過既然是到RFE被拒都還能主張60天就跟他上訴吧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9-07-04 06:34:00這個60天的解讀是有爭議的
作者: vivitabo 2019-07-08 02:43:00
有問過公司律師,rfe被拒後有60天grace period,我rfe回覆截止是八月中,有使用PP,所以九月初前就會知道結果。能請問60天解讀的爭議是什麼嗎?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9-07-08 12:48:00爭議在於當 CAP-GAP 結束到 AOS 拒絕前這段到底是否算合法 F-1 ,不算的話就沒有60天寬限期,算的話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