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PO過一篇,但目前情況有點變化。
先描述一下我目前背景狀況
我原H1B結束雇用關係後在境內申請轉成H4,目前I-539還在審(已三個月)!
狀態顯示: "Case Was Updated To Show Fingerprints Were Taken"
我工作的offer開始工作日是8/16/2020
新雇主尚未開始處理我的H1B
由於家中有急事,可能得在近日內返台一趟。
我明白我目前一旦離境,為了轉H4而送出的I-539就會自動失效。
不曉得我人若在美國境外,我的雇主還能為我申請H1B嗎?
若可以的話,那我之後該以什麼身份入境呢?
PS: 我護照上已無有效期的H1B簽證
有可能用ESTA入境,再轉H1B身份嗎?
或是,若我人在美國境外,我的雇主還能為我申請H1B的話,
等I-797拿到,再從美國寄回台灣辦H1B?
或是,在境內用PP的方式加急H1B,等拿到approval再返台,並在台灣辦H1B?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