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ESTA] 出差問題

作者: jsdf (fdsj)   2020-02-10 22:35:26
小弟目前計畫跟美國朋友一起開設一間公司
應該會以partnership或LLC的形式
主要從事房產投資出租
因為日常管理主要由我的美國朋友負責處理
我要主要是出資的角色
一年大概去個3-4趟短期出差,目前也沒有想長住美國
請問這樣的情況是可以用ESTA入境嗎?
感謝
作者: boblu (六百)   2020-02-10 23:59:00
聽起來沒啥問題 假設你所謂的短期出差都是一次數周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20-02-11 01:09:00
聽起來可以,你不能擔任任何職務,只能當個股東經營上的風險要多考慮,因為出事情你會處在弱勢
作者: jsdf (fdsj)   2020-02-11 01:13:00
想請問股東跟擔任職務要怎麼劃分呢?因為我們沒有打算要顧員工,我也一定會參與公司的重要決策,這樣是合法的嗎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0-02-11 02:03:00
嚴格來說你只能參加開會、出一張嘴,不能自己跳進來做事就相當於只開股東會、board meeting這樣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20-02-11 08:01:00
不能夠擔任員工或是經理人,沒領薪水也不行
作者: jsdf (fdsj)   2020-02-11 08:55:00
我比較有疑慮的是我會跟我朋友一起看房產,這樣是否屬於擔任職務?如果算擔任職務,是否要使用B1/B2簽證?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20-02-11 09:12:00
這就是灰色地帶了,你只是看沒有決定要買就沒差。買不買是你做主,那就不行;你只是建議,你朋友做主,那又可以實務上很難抓因為舉證困難,但是一旦被檢舉就是要自清
作者: jsdf (fdsj)   2020-02-11 09:38:00
感謝各位先進解惑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0-02-11 12:00:00
你在美國只看房沒簽字..回台灣才簽字就沒事
作者: jsdf (fdsj)   2020-02-11 12:07:00
如果要簽字是不是要辦B1/B2?
作者: boblu (六百)   2020-02-11 12:23:00
我認為由你決定買不買也不是問題 你是business owner決定要不要買這是商務上的決定而不是以員工身分的決定反而應該看成 比方說你去看了房 寫一份內部的評估報告給合夥人 反而可能有疑慮反而是 你們去看了房 你的美國合夥人把所見整理成一份報告最後說 我認為應該或不應該買 給你看 你看完說同意不同意這樣我認為毫無問題你以公司所有人的身分簽各種約我也不認為有問題[以上為個人一般性理解 非專業法律意見]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0-02-12 16:23:00
同意樓上看法B簽證和esta的使用上完全相同;所以辦B簽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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