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J1 ][H1B ] H1B與485送件先後順

作者: stj (阿瓜)   2020-06-25 07:02:42
我目前持J1在境內當博後,太太小孩也在境內為J2。DS2019到期日為九月中,已順利完成
waive手續。
目前也在準備140/485 的材料,預計concurrent filing。太太為主申請人,我和小孩為
受益人。
想請問:
1. 在J1到期前,如果先file 140+485後,有老闆願意幫忙申請H1B(一樣是博後)的話,
是不是只要在DS2019到期日往後算30天內送出,之後如果通過了,我們就可以同時保有H1
B身分跟AOS?
2. H1B/H4的申請和140/485 申請,在我們的case,如果想同時保有H1B/H4和AOS的話,在
申請上有先後順序的限制嗎?
謝謝大家!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0-06-25 08:48:00
這個問題有點複雜;同時兩種轉換雖可行但值得避免,易出錯1 理論上是這樣 2 嚴格來說沒有; 我會建議你先遞H1+加急現在加急已經恢復;所以理論上雇主很快就可以遞出129並通過等通過之後,再送出140/485;反正你想用H來工作,本來就得等129通過才能開工; 140/485差不了這一點點時間,晚點送無害你的129是cap exempt的,一定得加急,才能盡快開工開工之後,就馬上遞出140/485,只比你原計畫慢幾星期而已
作者: ymme (隨風起飛)   2020-06-25 09:54:00
補充一下 應該是要ds2019結束前三十天內 USCIS issues收據才能合法待在美國等J1-H1B COS 完成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0-06-25 10:01:00
是2019結束後30天內遞出129無誤
作者: ymme (隨風起飛)   2020-06-25 10:17:00
謝謝c大釐清.當初學校說DS2019結束日前投I-129是送出就算,Grace period送有點是灰色地帶.建議拿收據才保險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0-06-25 10:41:00
其實不是灰色地帶,也是白紙黑字允許的;正確的遞件也有定義只要移民局收到就算,不一定要發出收據;有可能晚幾週發出,但不改變準時收到案件、成功遞件的事實但如果晚一天收到,那就完蛋;所以最好用快遞而非USPS因為Fedex/UPS有人簽收;USPS是送到PO Box,兩者不同
作者: stj (阿瓜)   2020-06-26 07:03:00
感謝C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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