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持J1在境內當博後,太太小孩也在境內為J2。DS2019到期日為九月中,已順利完成
waive手續。
目前也在準備140/485 的材料,預計concurrent filing。太太為主申請人,我和小孩為
受益人。
想請問:
1. 在J1到期前,如果先file 140+485後,有老闆願意幫忙申請H1B(一樣是博後)的話,
是不是只要在DS2019到期日往後算30天內送出,之後如果通過了,我們就可以同時保有H1
B身分跟AOS?
2. H1B/H4的申請和140/485 申請,在我們的case,如果想同時保有H1B/H4和AOS的話,在
申請上有先後順序的限制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