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搭給後
事情是這樣的,我去年在美國的A校唸研究所(念一年而已)然後申請B校的研究所
在五月的時候將我的I-20的SEVIS轉到了B校,也拿到了B校發出的I-20(雖然說是電子檔
不過我已經印出來了)
並且在六月底回到了台灣
由於疫情的影響所以我在七月底的時候跟B校說我要延後到2021Sping才入學
但是在前幾個星期有一間C校的教授聯繫我
希望我在秋季班的時候進入他的實驗室
我看他的條件不錯所以決定再從B轉到C
目前已經申請完了,C校的graduate office跟系辦都知道了我的情況
目前正在加緊處理我的案件中
但是教授希望我可以在八月底開學日的時候就到了學校並且開始幫他工作
請問我可以先拿B校的I-20入境,然後邊搬家邊轉移I-20 SEVIS 的號碼到C校嗎
還煩請大大們替我解惑了!!
感謝感謝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