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我預計2020 winter 畢業(3/19),而下學期估計也是遠端了,想說之後工作後
應該是沒辦法常常回台,預計在OPT申請的第一天寄出(12/21),拿到recipt number
後就回台灣遠端陪陪家人,如果OPT RFE/REJECT有問題的話,在畢業前3/19,我有辦法
回美國進行補件嗎,那如果OPT approved,3/19前跟Grace Period內回美國我需要EAD卡才
能入境嗎? 還是只需要I20即可?
不知道這樣做有沒有甚麼問題,先謝謝各位。
補充資訊:
目前我已經有offer letter
I-20 end date: 3/19
(預計) OPT start date: 5/17
Offer letter start day: 5/24
護照到期日: 2021/7/29
F1 visa 到期日: 202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