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現在是在美國唸博士班的學生(J1簽證),
目前沒有正式的Research Assistant的職位,但有在和一位教授做研究(無酬,我一年級,
所以該教授現在也還不是我的指導教授。)
本來沒覺得單純和教授做研究沒有領錢也沒有用實習的名義需要申請任何許可,也這樣做
了將近兩學期。
但近期因為教授申請某政府機關的資料,該政府機關要求我填寫一份保密切結書。該保密
切結書的欄位是「員工(employee)姓名與簽章」。由於不確定這會不會代表我是該機關
的員工,違反相關移民法規,因此和該機關確認。(實際上只是用詞問題)
但該機關堅決不直接承認「簽保密切結書不代表我是該機關員工」,並且表明他們不為任
何VISA規定背書,要我和學校的國際學生中心確認。
在和國際學生中心確認後,國際學生中心明確表明,他們不會因為我簽這份保密切結書而認
為我是該機關員工,或者我有從事校外工作(off-campus employment)。但他們認為我和
教授一起做研究這件事情需要申請Academic Training。(所以從頭到尾跟使用校外資料,
或者簽署保密切結書無關,純粹是我在和國際中心討論時讓他們知道我在和教授做研究,
這件事被認定需要申請Academic Traing。)
我進一步和國際學生中心確認,表明我是博士生,和教授做研究是超級平常的事,而且AT有
時間限制(18+18),我如果和教授做研究五年怎麼辦?
國際中心說明:除非是寫論文或者修課或者受雇為RA,不然純粹跟教授做研究就還是要申請
Academic Training。
以下原文:
Some on-campus J-1 student research activities may require Academic Training.
Meanwhile, others may not. If the research is for a student’s degree, thesis
or dissertation and the student is enrolled in research credit hours (i.e., not
internship/externship credit hours), authorization may not be necessary.
Meanwhile, research that individuals are doing as part of an assistantship or
in a research assistant position would fall under J-1 on-campus employment,
which is a SEVIS authorization that is different from Academic Training.
However, for this project you are not enrolled in any research credit hours,
which means the activity should be reported in SEVIS. We also are not able to
use J-1 on-campus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in this case. Instead, we would use
Academic Training.
雖然看AT的定義真的很模稜兩可,和教授做研究要硬說成是無薪實習其實也說得過去。
但我還是有點困惑,純粹跟教授做研究這件事真的需要申請AT嗎?
那不就是其實我上學期和教授做研究沒有AT其實是違法的?
另外,作為博士生我一定還是會繼續和教授做研究,但不可能真的申請五年的AT呀。
雖然之後可能可以有機會拿薪水變成受僱,但如果沒有呢?
我想詢問的是:
1. 博士生和教授做研究(無薪)真的需要申請AT嗎?如果沒有申請會如何?
2. 判斷是否要申請AT的界線是什麼?按國際中心說法,博論寫作不用。但如果是博士論文
的一部分,經延伸修改和教授合寫文章這個過程需要AT嗎?按國際中心說法,有修研究
學分的也不用。但如果是課堂學期報告,學期結束後進一步和老師討論然後合寫文章,
這樣需要申請AT嗎?
我知道上面這些問題我可能要問國際學生中心最準,但我的感覺是國際學生中心只會給我
「保守且一定合法的答案」而非「基本上合法並實際的答案」。可是我不可能真的被允許
四或五年的AT。所以希望可以請教版上專家前輩的看法。
就像這次如果我不要問國際學生中心,可能一切都相安無事,美國政府也不會自己發現我在
和教授做研究,不過一但問了,就被迫得要申請(這次我會申請一個短期的AT到學期結束)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