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爬了文但沒找到類似的狀況,還是發文請問一下板上有經驗的大家。
我目前在OPT期間,原本EAD卡到期日是7月中,但因為有提交H1B申請也很幸運的通過了,OP
T到期日延到9月30。
H1B的生效日是10/1,但日前拿到另一間公司的offer,詢問原公司的律師,她建議10/1後再
換公司比較保險。但新公司的律師是說在生效日之前換工作是沒有問題的。
想請問是可以在生效日前換工作還是不行?
原公司的律師還說原雇主可以撤回已通過的H1B申請,那我就會喪失已抽中的籤。那就有另
一個問題,如果原雇主真的撤銷,那原本OPT延長到9/30是不是也失效?(因爲原雇主申請的
H1B已經通過所以目前還沒有申請STEM OPT)
再麻煩有經驗的大大幫忙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