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因為現在已經過了六月三十日遞交新的申請的期限
所以想借用此標題詢問版上前輩
本人目前Cap-Gap申請已經通過
如果此時拿到新offer
新雇主還可以再幫我遞交新的申請嗎?
需要等到十月一號才能換工作嗎?
謝謝大家!
※ 引述《bert329 (bert)》之銘言:
: 不好意思,爬了文但沒找到類似的狀況,還是發文請問一下板上有經驗的大家。
: 我目前在OPT期間,原本EAD卡到期日是7月中,但因為有提交H1B申請也很幸運的通過了,OP
: T到期日延到9月30。
: H1B的生效日是10/1,但日前拿到另一間公司的offer,詢問原公司的律師,她建議10/1後再
: 換公司比較保險。但新公司的律師是說在生效日之前換工作是沒有問題的。
: 想請問是可以在生效日前換工作還是不行?
: 原公司的律師還說原雇主可以撤回已通過的H1B申請,那我就會喪失已抽中的籤。那就有另
: 一個問題,如果原雇主真的撤銷,那原本OPT延長到9/30是不是也失效?(因爲原雇主申請的
: H1B已經通過所以目前還沒有申請STEM OPT)
: 再麻煩有經驗的大大幫忙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