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F1 ] 在國外開始新的RA contract

作者: yosukefish (yosukefish)   2021-12-12 08:11:09
想要詢問一下 我是PhD身分 我的老師想要任用我當下學期RA來給我薪水
但我整個下學期都不在美國 這樣情況下 會有問題嗎
另外想問 我在這個學期也被任用為有薪RA 但我在學期中的時候(mid Oct) 就離開美國了
這樣是否已經違反規定了?
謝謝
作者: RoseGold (玫瑰金)   2021-12-12 10:11:00
F-1不能離境超過5個月,超過會令 F1失效建議可諮詢你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
作者: yosukefish (yosukefish)   2021-12-13 02:48:00
Rose2大 謝謝 離開美國前有問過 他們說我的狀態 Fall學期 五個月規定不適用 所以可以離開 但下學期要等規定出來 再問他們 正在聯絡中 但我想問問給薪的部分實在不懂 該問誰 我到處問... vis, finacial servicesstaff, department research fund coordinator.或許我該問hr...
作者: RoseGold (玫瑰金)   2021-12-13 10:14:00
給薪應是報稅有差。若你還是美國稅務居民,一年若超過六個月不在美國,報稅應該有問題,就像你下一篇文章有人提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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