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這幾天和老婆在處理我的F1和他的F2,把DS-160填完、預約面試後,得知我們兩個人都有
符合免面談資格,打電話去AIT詢問時,工作人員也說如果照我們填寫的資料是符合資格
的。
免面談的資格如連結所敘述:
https://www.ustraveldocs.com/tw_zh/tw-niv-visarenew.asp
我由於2010年有申請過B1並且有押指紋,所以根據上面的規則,我確實是符合的;但老婆
完全沒有申請過美簽,照理說是不符合免面談資格的。
我的問題如下:
1)老婆真的有符合免面談資格嗎?如果有的話是為什麼?
2)我們會使用順豐站所投件和領件,想請問我和老婆的申請資料要一起寄出,包在同一
包一起寄送嗎?還是要分成兩個不同的包裹呢?(AIT網站:在其他任何順豐站所投件或
領件: 每本護照/文件需要支付新台幣$280元。)
3)美簽需要在I-20上寫的課程開始時間前120添才能面試。然而I-20上有寫class start
date是9/20,以及program start date是9/7,那麽我最要當什麼時候可以寄送面試資料
呢?
謝謝各位前輩們幫忙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