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KCC取消文件審查
對KCC而言沒有任何壓力了
就是問各領館可發多少面試
就開始按照KCC內部的開案方式
決定順序 然後發2NL
不見得都是按號碼大小發2NL
DV22已經玩過一次了
5月底前交的都是用DS260交件的日期優先
6月之後交的才改用號碼大小
所以中籤數多的國家 晚交的非常吃虧
到底怎麼排順序
這個一直都是迷
按過去幾個月的經驗
KCC一個月可以發1萬個或接近1萬個2NL
等於說5個月就可以發的差不多
其實整體大約發7萬多個2NL
也就是說大概到明年2-3月
DV23的名額就會徹底用光
如果還想明年2月以後才交DS260
就等著跟綠卡擦身而過吧
而且呢9月份排期表已經出來
也就是DV10月的號碼已經有的情況下
DV22 9月份的2NL還在發
表示KCC已經被前兩年的官司嚇到
早點把2NL發完名額全用光
避免再度出現Curtis的官司吧
Curtis都在twitter自嘲哪一天
Diversity Visa會變成Curits Visa
估計是這個英美法系法官態度很難說
官員肯定也知道
前兩年的官司只是保留部分名額
如果年年打官司會不會遇到一個法官大放送
也有能做出裁定9/30以後簽證名額沒用完也可以繼續發簽證
或者是要求今年度所有有交DS260都給面試 超出的名額從下一年度扣除
等等脫離目前現況的判決
這都很難說
這在台灣以大陸法系(Civil Law)為主的國家很難想像
Civil Law法官只能就法律的文字做出判決
不能自己引申,擴大解釋
但是英美法可以
只是比較少出現
因為英美法系普通法的特點是法院判決可以在法律條文沒規定的地方加以補充
法律條文規定9/30之後就不能再發上一年度沒用完的簽證
但是法條並沒有寫出 在哪些情況下 可以成為例外情況 簽證還是發得出來
所以如果法院可以在這個部分判決加以補充
只是這種情況很少出現
如果每年都有律師提出訴訟
搞不好律師主張9/30之後就不能再發簽證
違反美國憲法的什麼條款而作廢
或者是說抽中人數超過名額這樣的作法違反憲法
或者是說這些條款和移民法哪些條款牴觸如何如何
法官也認同 甚至最高法院法官也認同
搞不好法官判決直接給該年度的中籤者大赦都有可能
現在的規則可能會被徹底顛覆
所以如果年年大規模訴訟
這些情況都可能發生
對官員來說非常危險
所以官員肯定要把集體訴訟給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