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請教一個OPT開始三個月內離境再赴美的問題。
我是2022年5月畢業的碩士生,因為要參加七月底的證照考試,所以畢業後就申請了OPT。
我順利在七月中拿到了EAD,但我沒打算留在美國工作,所以八月中就回台灣了。
可惜的是,我七月的證照考試並沒有通過,所以我打算在明年二月再次赴美考試。
這裡就出現一個疑問,因為OPT期間是一年,照理說我的OPT期間要到2023年7月到期~
但我既然沒有拿到offer,應該也沒辦法再以F1+OPT回美國...所以我是該申請ESTA嗎?
如果我持ESTA入境美國的時候,海關會不會對我的簽證狀態有所質疑嗎?
最後~感謝大家耐心地看完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