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有個關於美國出差簽證的問題請教:
目前狀況:
1. 舊護照(有效期限至Jul 4, 2023)
ESTA: Oct 1, 2022-Jul 4, 2023 Oct 3, 2022
持該護照與ESTA 入境美國,前往加州總公司出差,於Oct 21, 2022 出境返台
,總共18天
2. 新護照 (有效期限: Dec 27, 2022 - Dec 27, 2032
ESTA: 於Jan 4, 2023 用新護照申請新的ESTA
於Jan 9, 2023 持該護照與ESTA 再次入境美國,前往加州總公司出差,於Jan 20, 2023
出境返台,總共12天
3. 目前公司有需求希望我再次前往美國出差,這次的時間可能會需要1-3個月,尚未決定
想請教這樣目前我這樣的出入境狀況是否有被質疑或是拒絕入境的風險?
有在跟公司討論是否可以縮短出差時間,但不知道建議停留時間多久比較不會有疑慮?
如果無法縮短時間,是否需要申請工作簽(B1)比較妥當?
謝謝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