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問, 家中長輩今年一月到四月中用ESTA來美國拜訪親友待了89天, 一月入境美國時也有
向海關表明會待三個月, 請問如果今年計畫再次來美國 (主要是看孫子):
1. 請問建議辦理B2觀光簽證還是繼續用ESTA呢?
2. 請問建議要和上次間隔多久呢? 例如九月或十月適合再次訪美嗎?
3. 如果今年不建議再次訪美, 大約下次什麼時候才比較適合呢?
附註一下長輩個人背景, 目前單身(配偶已逝)超過60歲, 公教人員退休每月有穩定的退休
金收入, 在台灣有房產, 長輩的高齡雙親兩位也都還健在住在台灣, 請問這些條件可以表
明移民意圖極低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