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ESTA][B1/2] 有ESTA辦B2

作者: afreet (ku)   2023-06-04 19:35:32
大家好,遇到一些問題想請教。
我們是女同志,去美國做試管,
目前女友拿ESTA入境,
美國試管如果沒找代辦,有很多前置作業(心理評估、基因檢測、超音波內視鏡…)
前面流程大約要3-6個月,
而心理評估跟基因檢測要求一定人要在美國境內,
我因為工作原因只能待兩個月,
把上面兩項完成6月底就要回台灣,
女友則自己留下來完成剩下的檢查。
預計7月底回台灣。
現在狀況是,女友回來後大約1-2個月報告出來後要回去植入,
但用ESTA這麼頻繁出入的26歲女性,
我想大概率會被遣返,
所以想幫他辦B2,但她本身沒有財力證明、無業,
但因為台灣法規,我們沒辦法結婚,
這邊說明一下:
同婚雖然過了,前段時間同志收養也過了,
但同婚狀態下,是不能突然生出一個小孩的,
社會局會關切,你的小孩怎麼來的,生父是誰,
說出軌也不行,小孩可能會被強制安置。
目前同志只能單身時非婚生,結婚後再收養。
所以想詢問財力證明大概要多少?我一回台灣匯入她的帳號可以嗎?
大概需要放多久?
或是能否跟面試官說明詳細狀況,這個情況有簽過的可能嗎?
還是有其他方式呢?
作者: afreet (ku)   2023-06-04 19:42:00
很怕B2被拒簽ESTA也沒了
作者: vegafish (科科大宅男)   2023-06-05 00:46:00
你有問過律師嗎?孩子會被強制安置的消息來源是什麼?B2被拒,ESTA 不會消失。衷心建議,面試時誠實說明要做試管的計劃。說謊、作假暴露的不合理之處,反而離B2成功更遠。
作者: afreet (ku)   2023-06-05 04:42:00
有的,強制安置是最糟情況,我在台灣有請兩位律師處理這部分相關的問題(在收養法未通過前)
作者: boblu (六百)   2023-06-05 08:05:00
反正真的不過也沒辦法不是嗎所以還是得辦啊 那就是備齊各種文件特別是試管的流程的說明 闡述清楚為什麼需要待超過三個月我個人直覺是風險不算太大啦喔對了 還有為什麼不先結婚的考量點看有沒有辦法找律師寫一張簡短的案例分析
作者: vegafish (科科大宅男)   2023-06-05 10:54:00
抱歉我智識不足,第一次聽說父不詳的非婚生子女需要社會局強制安置。但我也看過許多單親媽媽帶著孩子,後來也結婚了,總覺得有其他引擎。但還是祝申請簽證順利。喔我懂了,我說的先非婚生再結婚,就是你們想走的路。
作者: afreet (ku)   2023-06-05 11:08:00
對喔,同志畢竟單憑雙方是無法自然懷孕,如果在婚姻狀態下生美寶。突然帶一個小孩回台灣,會有人口販運的問題,如果是在台灣生,代表有外遇或非法試管的行為,可能會被列入高危、脆弱家庭,被定期查訪只能用單身女性生小孩父不詳,後結婚收養
作者: vegafish (科科大宅男)   2023-06-05 11:19:00
你問問看旅行社,現在如果去墨西哥玩,能不能辦B2美簽。我記得十幾年前可以,現在不確定。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意圖用其他理由辦理簽證,有機會構成簽證詐欺,可能十年以上無法進入美國。
作者: afreet (ku)   2023-06-05 11:27:00
沒有要隱瞞申請簽證的原因,只是需要說服面試官相信並且我的財力證明可以給他使用,因為她完全沒有。 我目前跟律師討論是回來後,我用名下的房產跟女友打一份永久租約,表示彼此有類似婚姻的關係或是幫她弄一份財力證明,但我沒申請過B簽,不知多少才夠,還有錢只放1-2個月有效嗎?
作者: vegafish (科科大宅男)   2023-06-05 11:42:00
財力證明只看在銀行的申請當日有多少金額,不管歷史。
作者: tomsawyer (安安)   2023-06-05 21:19:00
所以是想生美寶嗎
作者: afreet (ku)   2023-06-06 00:21:00
還好,之前規劃生美寶是因為之前同婚收養還沒過,要用國外跟國內的法條差,用國外代理孕母的方式在台灣辦,現在收養法過了,就可以在台灣生了
作者: acalvarypl05 (:-))   2023-06-07 00:51:00
是加州的醫院嗎?心理評估跟基因檢測在台灣應該可以做,簽證的話律師我覺得B2不會被刁難,台灣到美國做試管的蠻多的AIT應該了解你的問題
作者: afreet (ku)   2023-06-07 01:00:00
不是加州,我們在WA,這邊規定一定要人在WA也不能去其他州
作者: tsuku ( )   2023-06-08 13:11:00
最後第二段你要不要確認一下是不是都是傳說? 我認識的同志是結婚後去美國找代理孕母生 好像帶回來也沒有怎麼樣(沒有發生你講的那些事 像是被關切啊 安置小孩啊 之類的)跟配偶以外的人生的小孩(這件事本身)"通常"不會被強制安置除非加上其他條件 比如家庭高風險 父母不和充滿暴力危險帶回來的美寶也是有出生證明 還有護照哪會是人口販運來的?好像沒有聽過社會局會關心哪個小孩的父母"外遇"(或是說 跟配偶以外的人生小孩)?@@ 出軌侵害配偶權好像不是社會局管
作者: afreet (ku)   2023-06-11 00:31:00
生美寶申請代理孕母帶回來沒有問題啊,問題是我不是很想小孩有美國籍,你朋友應該是男同志吧,沒有生下來就是生母這個台灣生殖法的大Bug
作者: YiYaochAng (YaochAng)   2023-08-04 06:13:00
兩個男人帶一個小孩出現才像是人口販運吧 你感覺查過資料也問過律師但感覺很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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