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F1 ][OPT ] 回國自僱會有風險嗎

作者: atatkk (calend)   2024-04-06 15:04:09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EAD卡上OPT開始日期是2/28,我去年12月畢業後沒有找到工作就先回國

最近才收到一個return offer讓我5/28開始工作,但似乎會超過1天失業期
我在三月底已經在zen business註冊了一間加州公司一邊在台灣做點project自僱,因為家
裡有點事大概五月中才能回美國
我的問題是,在自僱下離開美國遠端工作是被允許的嗎?還是也會被算進失業期?
如果不幸會算進去的話,會被當作我從五月中進入美國到5/28仍然自僱了10幾天嗎?
這樣過海關有什麼風險嗎?擔心的是因為我出境了自僱都不算數的情況就會真的超過失業期
如果跟hr要求提前好像要重新team match也是有風險
謝謝
作者: roy047 (You'll see)   2024-04-06 22:31:00
一畝有人分享自僱遠端的經驗 看起來是可以因為OPT相對寬鬆STEM-OPT要有E-verify不然就不能這樣搞https://reurl.cc/2z5vEO遠端工作的話可以 有相關證明表示你還在工作就好
作者: peter98 (新兵)   2024-04-07 00:13:00
當然有風險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24-04-07 08:48:00
你過入境時候要出示 offer letter ,如果移民官覺得可疑可以要求你解釋,個人認為 OPT 自己發 offer letter 給自己雖然合法,但移民官不會輕易放過,建議斟酌妳還在第一階段的 OPT ,可以做 volunteer ,抽個時間回美國做點事把失業期停下來幾天應該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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