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愛奇藝條款 逼走10億版權採購

作者: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20-08-20 09:48:25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820000533-260110
經濟部開鍘,祭出「愛奇藝條款」,封殺大陸地區OTT TV在台經營,上百萬用戶權益受到
影響。台灣OTT TV業者認為,雖說經濟部將愛奇藝代理商逐出台灣,但只是「紙上驅離」
,無礙愛奇藝在台發展,相反的,台灣賠了夫人又折兵,不僅國庫稅收少一筆,台灣的影
視製作業者更將少了一個回本的管道。
無礙愛奇藝在台發展
業者認為,讓愛奇藝在台落地,對整個影視產業比較正向,政府也收得到稅,否則全連去
香港,只是把錢給香港人賺。此外,愛奇藝在台短期累積超過200萬用戶數,雖有代理商
推波助瀾,關鍵仍在於片源又新又充足,這是台灣任何一家OTT TV業者望塵莫及,若沒有
愛奇藝合法代理影視產品,無疑將助長盜版,長期來說絕非好事。
愛奇藝台灣站有上架不少台灣作品,自2016年開站迄今,採購台灣影視創作作品已超過10
億台幣,其中國片《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也在愛奇藝台灣站上架,該片導演林孝謙表示
,自己也是訂戶,他相信透過合法的版權管道收看陸劇,是未來影音發展的必要趨勢,且
愛奇藝台灣站長期在台灣影視投資與收購版權,也為製作端提供回本選項。
據業界人士指出,台劇賣給OTT TV版權費行情,非獨家賣的話,每集約3000美金(近9萬
台幣)至1萬美金(近30萬台幣),獨家賣給任何一家OTT TV,每集版權費約3萬美金(約
89萬台幣)起跳,倘若一部戲能賣個5家OTT TV,對製作端來說是一筆不小收入,電視圈
要賣台劇,愛奇藝台灣站通常是首選,版權費的價格也都會給得不錯,至於好萊塢電影通
常是年約、不單賣。
變相損害消費者權益
先前在文化部影視產業局報告中,指出今年上半年台灣共推出18部台劇,愛奇藝就購入9
部,為所有OTT平台裡買最多的業者。據了解,愛奇藝相當重視台灣用戶需求,目前透過
台灣代理商經銷會員,每一筆會員收入、廣告收入都有開發票並合法繳稅,若因法令限制
,沒有在台代理商,台灣消費者依舊可自行透過境外交易取得內容,但沒有在地化的支付
方式和客服管道,不僅台灣政府減少稅收,也變相損害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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