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訂了越捷航空3/5 胡志明-高雄的航班
但後來通知3/5航班不飛強制一行8人被改為3/6
後來去查越捷航空3月份原本台北1天兩班、台中1天1班、高雄1天1班都被改掉了
台北剩下1天1班、台中剩下2 4 6 有飛、高雄剩下1 3 5 7 有飛
猜測是不是售票狀況和載客率不佳,所以航班取消並調整
而看到越捷航空的官網上看到有越南交通部制定的相關賠償法規訊息
https://reurl.cc/rrnQk1
有幾個事項航空公可以免責賠償
其中一條:i. 旅客被安排乘坐另一班航班前往預定目的地,
到達時間不超過已確認航班預定到達時間的04小時。
賠償金額依照國內/國際線航程公里數賠償,SGN→KHH的公里數一人賠償$50美金
因為3/5航班被強制改為3/6航班,所以是超過4小時航空公司不能免於賠償
MAIL客服好幾天了都不回信,所以就請助理打電話給越捷客服
客服只答覆沒有相關賠償規定,在哪裡看到的請截圖提供
助理回覆是越南交通部的規定,而且越捷官網也有
客服立刻改口是政府規定3/5不給他們飛的
c. 根據國家主管機構的決定,航班無法執行或長時間延誤。
立刻想用這條免責
說真的越捷航空一天到晚遇到載客率不佳的時候
常常調整合併航班再飛也不是第一天的事,現在扯政府不給飛真的很難讓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