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找個藉口要小費~啥事都沒有!!別擔心
※ 引述《ea5629 (嘟嘟嘟...)》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海關查驗行李標準
: 時間: Wed Jun 5 21:56:0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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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小的女朋友近日到臺灣玩,回國時隨身攜帶700元台幣未拆封的sex toy (因為
: 不確定這類電器托運會不會有危險所以隨身攜帶)
: 結果被海關檢驗到並要求繳交1000萬越南盾作為罰金,並說越南不允許此類電器入境,但
: 實際上行李箱裡有更貴的無線鍵盤,沒有被查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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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友身上沒有這麼多錢,只有3000台幣,於是跟海關人員交涉以3000台幣通關,然後護照
: 被海關拍照,玩具也可以入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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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詢問大家這樣的流程是不是正常…總覺得流程不太對也擔心女友被做記號,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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