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即日起變更信件水球之證據檢附方式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2013-05-14 04:44:42
為使檢舉人檢附信件、水球證據時,
易於迴避個資或隱私資料。
即日起,
於本板檢舉他人水球、信件違規,
得以以下方式為之:
1.直接自信箱轉錄證據至本板
(不得以發表文章方式,複製貼上證據。如此為之不予受理)
2.確認證據轉錄無誤後,自行按大寫 E 修改內文,
掩蓋不當之個資、隱私資料。
3.修改後之內文須提醒本板證據經修改,
請法務查看歷史記錄。
本板將利用板主查看歷史記錄之權限,
審查第一次轉錄之文章是否為直接證據。
偽造者仍予重罰。
另,若被檢舉人遭本板處罰,
而認為證據乃經偽造者,
請寄信予本板法務溝通。
若逾時限(約一至二個月),使歷史記錄已自動消失者,
被檢舉人之主張或申訴均不予受理,
本板亦不負其責任。
法務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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