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ttLifeLaw板不當判決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6-05 16:39:23
※ 引述《df405102 (恩)》之銘言:
: 1. 申訴人 : df405102
: 2. 被申訴人 : depravity
: 3. 申訴事由 : 板主認為本人於該板PO文違反常見違規宣導
: 4. 申訴說明 :
: 該板板規明定他站相關糾分產生的問題
: 不應於文章內文及標題間出現可供辨識之關鍵字
: 但板主卻依IP及內文中的「market板」判定我違規
: a) 敝校買賣板板名不叫market板,雖然可辨識是哪個板但板主在判決後的信件
: 中認為若因該板特殊性(買賣性質)有必要說明,可用文字敘述該板功能。
: 本人認為這樣與打出一般站會用的名稱「market板」效果無異但板主卻只能
: 接受文字敘述。
: b) IP為無法更改的資料,是否應視為內文的一部分而符合條該板規所指
: c) IP位置並無法真正代表我就讀的學校,清交大由於地理位置相近,
: 常會有連接對方學校無線網路的情形,更不用說敝校所屬台聯大系統內
: 有不少外校同學均會來上課,因此IP位置不該做為判決的依據。
: 5. 所附證據 : #1JZ-PUDB (PttLifeLaw) [ptt.cc]
1.其所違反的規定
一、「他版事務」即將他版事務帶來本版繼續爭吵,倘在他版
遇有法律糾紛而前往本版詢問時,請務必在文章標題及內
文間將可資識別之文字去除,用代號或是其它文字代替。
這是舉例
如果是牽涉其它使用者,也請多利用代號(例如Rxxx)整理
成一篇問題文,例如:Rx在"某版"或"某網站",對我罵oo
髒話,可否提出公然侮辱?當然不用文謅謅,但是請整理
後再行張貼,免得沒人知道你要問的問題,且記得貼文者
須對內容(包括張貼內容涵蓋別人推文)負責,這部分請自
行斟酌。
明確標出請使用"某站"
2.http://ppt.cc/VN0a
這是該使用者信件所附證據
其板名為 NCTU-market
3.這是原文
各位板友好,原PO在自己學校的站上擔任一個公開板(market板)的板主,
前幾天有個板友加價欲售小米行動電源,雖然板規無明確禁止,
但馬上被其他板友噓,該名板友於是多次未經同意刪除底下的噓文。
原PO隨後PO公告判定他「多次惡意刪除噓文」,
這幾天被他寄信威脅這是不實指控,要上法院見面
問題:
多次惡意刪除推文 的確是我認定的
不知道怎樣才算是不實指控?
請問這樣會有任何刑/民事責任嗎?
我該如何反制該名板友?
加上140.113 交大IP 的確可以特定出看板
4.縱然其認為看板性質會有影響(個人不認同且認為為辯駁之詞)
但在自己學校(網站在哪)確很顯然不會影響實無必要特別強調
加上PTT會顯示IP以客觀狀態來說的構成了"出現可資識別之文字"
且第一行僅寫我擔任板主並不會影響問題答案
故其引用本人之語有必要可以說明而指其用語為說明顯為玩弄文字遊戲
逃避處分之藉口
顯無必要故認定其違規並無不妥
另該使用者給我的理由與在這不同且不被接受後本人告知可以依站規申訴
其增加使用不同之理由足見其僅為找理由而找理由
若法務站長認為有需要 請您通知本人將信件轉寄給您或此看板以供證明
生活法律板板主 depra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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