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公開贈送PTT帳號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2014-06-13 09:26:47
判決主文︰
管轄錯誤,不予處分。
判決理由︰
1.帳號不當轉讓,應由帳號部管轄,本板不予受理。另,僅是揚言贈送帳號,
本板亦無足夠證據證明其已為違反本站使用者條款之行為,故亦難援站規
處分之,故不予處分。
2.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 發文申訴,或寫信給法務站長,
站長將親自審查處理。
法務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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