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未經同意使用本人文章做為簽名檔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2014-07-20 01:18:41
判決主文:
sky419012 處罰單一張,未來若繼續使用此簽名檔,將連續處罰。
判決理由:
1. 被檢舉人於簽名檔中,引用他人之ID、他人發表之文章標題,此是否違
反現實生活中之著作權法?此推文是否屬於著作?是否成立合理使用?
尚有疑義。惟此行為應已違反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
二項第二款所規定之:未經作者同意或授權,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
作為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形式之利用者。依此,本板判決被檢舉人罰
單一張。
2. 本判決後,若被檢舉人繼續於文章中使用此簽名檔,將連續處罰。
罰單繳交:
主選單 =>(P)lay【娛樂與休閒】=>(P)ay【Ptt量販店】=>(1)ViolateLaw繳罰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 發文申訴。
法務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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