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一章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之規定,未經本站
許可,散佈帶有廣告性質之內容,屬一般違規行為。
判決處以 一 張罰單。
判決理由:
1. 本案中,由檢舉人所附之證據觀之,被檢舉人 pin1024 信件內容為廣告行
銷,其確實為未經本站許可且具廣告之性質,故該當本違規行為之處罰要件。
2.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罰單繳交:
主選單 =>(P)lay【娛樂與休閒】=>(P)ay【Ptt量販店】=>(1)ViolateLaw繳罰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 發文申訴,或寫信給法務站長,
站長將親自審查處理。
法務 longbow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