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4-12-20 12:05:12※ [本文轉錄自 MrTexas 信箱]
作者: MrTaxes (德州康康)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Re: [板務] grace0928 水桶14天 (開放討論修法)
時間: Sun Dec 7 08:50:42 2014
不好意思,雖然我覺得這篇不應該回,因為等於是回公告。
只是msuashi把分類改成[板務]而已,這似乎也是規避板規的作法。
我的看法是這樣子啦,縱使有某些人被認為破壞了討論風氣,
但一定要採取一次劣退三、四篇的作法嗎?
其實水桶就可以搞定啦,再累犯就加重水桶嘛。
因為前一篇喵大也有提到,水桶頂多就是讓他在本板不能發言,
而劣退是讓他在其他板都不能發言。這部分輕重的拿捏要檢討。
而且所謂的"破壞討論風氣",這個要怎樣定義?
還有所謂的"許多板友反應",這個有經過統計嗎?
好比說,能因為當初紅衫軍的群眾很多,
因為很多的紅杉軍都認為阿扁破壞社會風氣,
所以就應該毫無理由的把阿扁關到死嗎?
不行吧。
我認同應該用客觀的標準來執法。
而不是什麼受不受板眾歡迎這種理由來衡量。
被噓到X1又怎樣呢?
PTT人氣最高的八卦板,被噓到XX也不一定構成被劣退的事由。
而且噓到X1很容易,只要有十個噓,沒有推的抵銷就有了吧,
況且同一個人若不爽另一個人,可以重複噓。
那麼可以因為有十個人不爽一個人,就剝奪他的言論自由嗎?
更何況他在別板受不受歡迎又關這個板的判決什麼事呢?
我覺得立法者的考量要更全面、週到,
不能夠為了整治特定人而立法,也不能為了整治特定人而執法,
而法的設立與執行,也要考慮其比例原則。
我知道板主是為了平息眾怒,而為了解決當下的問題,
但所謂的"眾"就一定是正確的嗎?更何況十個噓所構成的"眾"?
退萬步言,縱使那十個噓所構成的"眾"是正確的好了,
但根據雞蛋與高牆的論述,高牆也是正確的,
那為什麼公民覺醒的精神仍選擇和雞蛋站在一起呢?
公民覺醒很重要的一點是獨立思考,
公民覺醒板的管理者,在管理的過程中也要秉持此精神,
而不是推給"許多板友",或甚至有個人狹怨因素在其中。
什麼敵人的慈悲,或慈悲的敵人...這種說法也不太通。
一位板友的發言與別人意見不同,就成為了敵人?
或是成為板主的敵人?
如果你認為他是你的敵人,請你想一想,你們之間權力是不對等的。
你最後說...
"對這樣的傢伙,老夫私以為,退個幾篇文章讓他去重養帳號也只是剛好而已。"
若國民黨也這樣說
"對阿扁這傢伙,本黨以為,關個幾年讓他無法在擾亂社會也只是剛好而已。"
那......我們覺醒起來反對國民黨,但卻又變成國民黨的翻版,
那覺醒的意義何在?
※ 引述《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免責聲明】:因為此條文是由老夫所撰寫,故回文告訴板眾該條文的時空背景。
: 老夫絕無下指導棋、影響看板運作之意圖。僅提供個人意見供板眾與管理者參考。
: 老夫先來說明一下這一條懲罰非常嚴重的板規是怎麼來的。
: 在前些日子,moocow2013、Qmmmmmmmm、hariseb、harisea、chocholove等多重帳號
: 在板上肆虐,許多板友反映該多重帳號持有者破壞板面討論風氣,
: 觀察板上文章,這位多重帳號使用者確實造成這樣的狀況無誤。
: 而該位使用者也在許多版面被列為不受歡迎帳號,永久水桶,
: 但是本板卻基於言論自由、依法行政、保護板友權益等因素遲遲未將該位使用者處理掉。
: 但無庸置疑的,這個傢伙是來亂的,因為它空洞的討論,甚至連政黑都不歡迎他。
: 老夫原本心想,慈悲沒有敵人。但是想想阿扁後,心念一轉,應該是敵人沒有慈悲。
: 和時任的兩位板工討論後,決議設定這個噓文條款。
: 我想劣退的懲罰是重了點,但是會被用這條處理的使用者是什麼德性,
: 大家應該也是看在眼底。一篇X1了還不夠,還要來第二篇,第三篇
: 擺明了就不是來討論,是來討噓的。
: 通常這樣的使用者在其他的板面也非常不受歡迎,
: 請參閱該多重帳號使用者的紀錄就可以了解。
: 對這樣的傢伙,老夫私以為,退個幾篇文章讓他去重養帳號也只是剛好而已。
: 反正他很快就會去買新的帳號繼續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