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boyo 未經同意轉錄 更審

作者: LLsolo (鍵盤法官)   2015-01-09 23:53:40
判決主文:
  檢舉人之檢舉駁回。
判決理由:
一、 按本板第一條第一款:「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
之文章。」之看板違規以明文規定,在此先行敘明。
二、 檢舉人與被檢舉人雙方之文章,若未經作者同意而轉載他人看版,違反前
述規定,自屬應該。但檢舉版之裁判法官所為裁判結果之文章是否可以轉載於
其他看版?就本人而言採取同意並表示贊同,本板所為之裁判結果應可適用
法院之裁判文書皆可公開查詢,以讓本站之使用者對於裁判之內容公開檢視
,並對裁判內容表示肯定或是提出疑義進行討論。
三、按前述之明文規定,轉載他人任何型式或內容之文章,提出檢舉之聲請應為
該文章作者,本案之檢舉人亦非該文章之作者,為當事人不適格,加上如前
所述,因此予以駁回。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實習站長 LLs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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