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Lsolo (鍵盤法官)
2015-01-20 21:55:04判決主文:
本板對看板事務無管轄權限,故判決駁回,不予受理。
判決理由:
1 .於看板中公佈他人之個人資料,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
一款,屬看板違規,並依同法第八條,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本板並
無管轄權限。
2. 看板違規請向板主申訴,若對板主之處置有疑義,請向看板所屬小組長申訴,
若對小組長之處置有疑義,請向所屬群組長申訴,若對於群組長之處置有疑義,
請向板務站長申訴。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發文申訴。
實習法務站長 LLsolo
※ 引述《guohuo (好想被女生虐待)》之銘言:
: 檢 舉 人︰guohuo
: 被檢舉人︰guemao
: 檢舉事由︰多次公開他人站內信 屢犯
: 檢舉說明︰多次公開他人站內信 屢犯
: 所附證據︰
: 文章代碼(AID): #1KilACR4 (ShuangHe) [ptt.cc]
: 噓 guemao: http://ppt.cc/G3N3 01/12 08:49
: 推 guemao: http://ppt.cc/Y0Me 01/12 09:05
: 噓 guemao: http://ppt.cc/EkbP 嗨~~~不要再發無字天書了好嗎 01/12 09:14
: 屢犯 屢勸不聽 請站方處理此惡劣之人 以免有人認為公開他人信件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