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檢舉人之檢舉駁回。
判決理由:
檢舉人於 104 年 04 月 21 日於檢舉板提出未經檢舉人同意使用檢舉人推文
做簽名檔 #1LDct26L (Violation) ,因欠缺證據資料,因此於 104 年 04 月
23 日公告補正證據 #1LDz7AK- (Violation),檢舉人於 104 年 04 月 24 日
修正證據 #1LEahmy6 (Violation),因所補之資料不符規定於 104 年 04 月
26 日公告補正證據 #1LEy5atI (Violation),經 7 日未補正,
因此予以駁回。
實習法務 Lavchi
※ 引述《Lavchi (拉維奇)》之銘言:
: 請於公告後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 1. 請選擇底下兩種方法其中一種補正證據之部分。
: [方法一]
: 直接將文章從看板轉錄至本板,且,轉錄後不可編輯。
: [方法二]
: 將文章轉錄至私人信箱,再由信箱轉錄至本板,且,轉錄後文章不可編輯。
: 實習法務 Lavchi
: ※ 引述《GV13 (Gay Virus is HIV)》之銘言:
: :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 :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 :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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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ψ 檢 舉 人︰GV13
: : ψ 被檢舉人︰TSbb
: : ψ 檢舉事由︰TSbb未經同意使用本人推文做簽名檔
: : ψ 檢舉說明︰TSbb未經本人同意使用本人推文做簽名檔
: : ψ 所附證據︰#1LDcZ8Sc (Miaoli)
: : 推 GV13: 外地婉君就是來挑起對立的啊 沒住苗栗沒資格說三道四 04/21 22:47
: : → GV13: 不知道實際情況就別隨便相信媒體炒作抹黑 04/21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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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