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檢舉人之檢舉駁回。
判決理由:
檢舉人於104年4月17日提出水球騷擾案件檢舉,經104年4月22日 #1LDjB_aS
公告補正後7日仍未補正,因此予以駁回。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 發文申訴。
實習法務站長 LLsolo
※ 引述《zax12321 (戰神小泡芙)》之銘言:
: ψ 檢 舉 人︰ zax12321
: ψ 被檢舉人︰ xup6xu6
: ψ 檢舉事由︰ 水球騷擾
: ψ 檢舉說明︰ 昨天我在八卦版發了一篇文章,關於網路用語
: 此版友在推文口氣讓我覺得頗酸,於是我酸回去
: 剛剛空班回到家發現此人水球我,剛開始我決定暫時不理會
: 僅回應不與心智不成熟的人爭論
: 結果xup6xu6板友就開始酸言酸語一直水球我
: 講些沒啥意義的屁話
: ψ 所附證據:因為在發文的同時還在不停的水球我
: 信箱還沒有水球的對話記錄 我直接截圖 晚點附上水球記錄
: http://ppt.cc/kbZM
: http://ppt.cc/v0pY
: http://ppt.cc/gzno
: http://ppt.cc/NvFw
: http://ppt.cc/BN5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