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unkD (放å¯)
2016-03-11 15:24:58(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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ψ 檢 舉 人︰funkD
ψ 被檢舉人︰jackals60
ψ 檢舉事由︰未經我同意即使用我的推文當簽名檔且經開罰單後扔沒悔意
ψ 檢舉說明︰本人並沒有允取jackals60使用我的推文當簽名檔
jackals60並無資格使用任何理由來當作自己的簽名檔
即使打上馬賽克(xx)亦是如此。
經上次檢舉裁罰後仍舊使用 不聽勸阻
ψ 所附證據︰
→ fxxxD : 龍交龍 鳳交鳳 什麼水準的實況主就會有什麼貨色的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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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