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study11 違反板規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10-08 23:15:51
※ 引述《study11 (study11)》之銘言:
: 站務版規有規定,一個人可以有五個帳號,我才三個帳號而已,哪來的分身而言。
本尊分身,跟持有幾個帳號沒有關係。
同一人持有最多登入次數之帳號,為主帳號(本尊),其他帳號為分身。
: Roxi0203 莫名其妙對 demo22 檢舉,法務版主卻以(站內信)對人怒罵開罰單,
法務人員已修正該判決,不予置評。
: 我甚至被網友水球怒罵,要怒罵者就要承擔。
無實質證據,不予置評。
: 我被人家非法栽贓案件,法務版主又亂判,申訴也沒人處理,已成不合理的狀態!
你當是玩笑不代表別人當是玩笑。
PttLaw處理時限為15天,才5天就說沒人處理,還早得很。
: 你們自己評斷合理性在哪裡?設局栽贓他人案件,又該如何處理!
1.法務判決(修正後)很合理。2.並沒有設局栽贓的部分,至少從第三方角度看沒有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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