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cua77244 處罰單一張。
判決說明:
1. 信中帶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得間接辨識之個人資料,故編輯證據仍屬有效,合先
述明。
2. 被檢舉人寄送帶有謾罵字眼之信件予檢舉人,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
第二款第一目之一,處罰單一張。
罰單繳交:
主選單 => (P)lay【娛樂與休閒】 => (P)ay【Ptt量販店】 => (1)ViolateLaw 繳罰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 引述《Yench (閑閑沒事)》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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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檢 舉 人︰Yench
: ψ 被檢舉人︰cua77244
: ψ 檢舉事由︰站內信件騷擾
: ψ 檢舉說明︰站內信直接罵人腦包
: ψ 所附證據︰如上篇 文章代碼(AID): #1OLuBY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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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