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mathafaka 處罰單一張。
使用者應於罰單繳清後七十二小時內,將違規簽名檔刪除,違者得連續開罰。
判決說明:
被檢舉人未經檢舉人同意,逕自將其推文製成簽名檔,違反使用者違規申訴及處理規則第
六條第二款第二目,處罰單一張。
使用者應於罰單繳清後七十二小時內,將違規簽名檔刪除,違者得連續開罰。
罰單繳交:
主選單 => (P)lay【娛樂與休閒】 => (P)ay【Ptt量販店】 => (1)ViolateLaw 繳罰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 引述《adam7148 (Adam)》之銘言:
: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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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檢 舉 人︰adam7148
: ψ 被檢舉人︰mathafaka
: ψ 檢舉事由︰擅自使用本人推文為簽名檔
: ψ 檢舉說明︰mathafaka未經同意擅自使用推文作為簽名檔
: ψ 所附證據︰#1PiYzlSb (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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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