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複製已轉寄信箱原文。
※ 引述《JustSad (職業路人)》之銘言:
: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
: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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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檢 舉 人︰justsad
: ψ 被檢舉人︰jastsad
: ψ 檢舉事由︰故意申請類似id騷擾
: ψ 檢舉說明︰a000D00000已被判決刪除帳號,懷疑該使用者故意申請justsod與j
as
: tsad,利用vpn跳轉IP規避查緝。
: ψ 所附證據︰若為信件水球證據,請記得直接自信箱轉錄至本板,
: 轉錄後得事後刪除涉及隱私及個資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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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
http://i.imgur.com/sNlhOfD.jpg
Jast ?
哈哈哈哈哈
這帳號取得不錯欸
真想認識他
不知道有沒有這個榮幸
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