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vc5566 處罰單二張。
使用者應於罰單繳清後七十二小時內,將違規簽名檔刪除,違者得連續開罰。
判決說明:
被檢舉人未經檢舉人同意,逕自將其推文製成簽名檔,違反使用者違規申訴及處理規則第
六條第二款第二目,處罰單二張。
使用者應於罰單繳清後七十二小時內,將違規簽名檔刪除,違者得連續開罰。
罰單繳交:
主選單 => (P)lay【娛樂與休閒】 => (P)ay【Ptt量販店】 => (1)ViolateLaw 繳罰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 引述《Andy7577272 (andyyu)》之銘言:
: ψ 檢 舉 人︰Andy7577272
: ψ 被檢舉人︰vc5566
: ψ 檢舉事由︰擅自使用推文作為簽名檔
: ψ 檢舉說明︰vc5566擅自使用我的推文做簽名檔
: ψ 所附證據:MobileComm #1QESUwlm
: http://i.imgur.com/x0X9B05.jpg
: http://i.imgur.com/evXOOcm.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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