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vrr 信箱]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標題: Re: [公告] 重申分類標籤與內容格式規定
時間: Mon May 28 13:14:39 2018
※ 引述《mvrr (微笑染谷)》之銘言:
: 您好,我請教版主您從何判定我這是「作業」?
: 我因在自行進修過程中遇到困難,想徵求臨時的解題家教
: 仔細看了版規,並沒有禁止這個項目
: 還請您回覆,謝謝。
※ 引述《mvrr (微笑染谷)》之銘言:
: 我甚至找到一篇類似的文章
: #1Qr5NPOi (part-time)
: 只是我徵求的項目是總體經濟學
: 請問我是否可質疑您在未確定實情的情況下就進行判決?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半小時$300 (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
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N(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N(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解題完畢,且回傳答案後立刻轉帳 (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
、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自行打在電子檔案,或以紙筆書寫,拍照或傳檔案給我 (工作場所之完整地
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解題 (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查原文,台端要求應徵者「自行打在電子檔案,或以紙筆書寫,
拍照或傳檔案給我」,且明示「解題完畢,且回傳答案後立刻轉帳」,
據此判斷,非單純徵求「家教」,而為徵求「答案」,此項即屬違規。
請勿再來信,本人拒收台端未來的任何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