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ttLegist (批踢踢法務部檢舉板法務)
2018-06-05 09:55:05未達標準,檢舉駁回。
※ 引述《st6012 (高町疾風)》之銘言:
: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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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檢 舉 人︰st6012
: ψ 被檢舉人:hedwsn
: ψ 檢舉事由︰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二、其他違規行為:
: (一)利用水球、交談或信件,從事下列行為者:
: 1、內容有毀謗、侮辱、謾罵他人之情形。
: ψ 檢舉說明︰過去在kancolle有爭執,結果在別人和本人文章連噓被永久水桶其後
: 在噗浪和PTT站內信等地一直騷擾和嗆聲。
: ψ 所附證據︰若為信件水球證據,請記得直接自信箱轉錄至本板,
: 轉錄後得事後刪除涉及隱私及個資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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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