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rtyujlk已報案JustSad妨害名譽(警方受理)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9-05-28 05:32:27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 * * * ~ * * ╮ ☆ ** ˙ο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
ψ 檢 舉 人︰rtyujlk
ψ 被檢舉人︰Justsad
ψ 檢舉事由︰到個人申訴文謾罵我
ψ 檢舉說明︰我申訴文本身完全與JustSad無關
卻不斷謾罵與不實指控
且私信請其停止相關行為仍不停勸
經法律諮詢後採建議至警察局報案
ψ 所附證據︰若為信件水球證據,請記得直接自信箱轉錄至本板,
轉錄後得事後刪除涉及隱私及個資之文字.
將附上證據比如截圖照片等等
╰═════════════════════════════════╯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
換句話說就是正式提告妨害名譽刑事309條
就這樣
真的很過分這個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