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
"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為違法行為。
再依本站使用者條款第5條約定
使用者應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
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
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
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
末參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15條,
非看板上之違規者由Violation板受理檢舉。
因本部(本站法務部)業管本站法律事務,
本公告後,
使用者得對站內以水球、信件、聊天室之對話、點歌...
等其他非於看板發表之方式散布之假訊息,
檢具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目前暫定為唯一查核機關)的查核結果認定,
向 Violation 板檢舉,
由承審法務審酌情事判處罰單或停權、砍除帳號等措施。
惟若本站將來有進一步處理假訊息之機制公告,
本部即配合新機制實施。
法務站長 longbow2
註:本公告得自本板轉出,惟仍須遵守CP規則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