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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ψ 檢 舉 人︰ll1123456
ψ 被檢舉人︰sad283491
ψ 檢舉事由︰站內信賣藥
ψ 檢舉說明︰網路賣藥、廣告藥品(違反藥事法)
ψ 所附證據︰若為信件水球證據,請記得直接自信箱轉錄至本板,
轉錄後得事後刪除涉及隱私及個資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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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