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本案未達騷擾標準,不予開罰。
判決說明:
從所檢附證據觀察,被檢舉人之來信係請求檢舉人撤除文章,且後續檢舉人與被檢舉人
書信往來內容為討論提告等前置及後續相關事宜,不論被檢舉人以本站之站內信功能想
達到存證信函的法定功能存有極大疑義,然被檢舉人既以主張提告此一合法手段告知檢
舉人,並未達騷擾之程度,故不予開罰。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 引述《mizuarashi (米茲阿拉西)》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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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檢 舉 人︰mizuarashi
: ψ 被檢舉人︰Vek1112
: ψ 檢舉事由︰站內信騷擾
: ψ 檢舉說明︰寄信給我說是存證信函,時候也用各種法律話術欺騙騷擾我,想讓我感
: 到害怕,刪掉當初爆卦文章。
: ψ 所附證據︰若為信件水球證據,請記得直接自信箱轉錄至本板,
: 轉錄後得事後刪除涉及隱私及個資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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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