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ttLegist (批踢踢法務部檢舉板法務)
2023-04-25 18:13:41判決主文:
本案不受理
判決說明:
非屬本板管轄,故不予受理
※ 引述《KiryuKazuma (汪汪與喵喵)》之銘言:
: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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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檢 舉 人︰KiryuKazuma
: ψ 被檢舉人︰ZIDENS/NanashiMumei/laptic
: ψ 檢舉事由︰版主失職、藐視版規
: ψ 檢舉說明︰
: ZIDENS - 違反台籃版規2-1
: 板規發文、推文規範中,本版禁止發簡體字,故已違反2-1。
: NanashiMumei/laptic - 兩位版主針對Z版主違規,未對其做出處分。
: L版主更認為字數不算太多,所以針對他人檢舉Z版認定不到違規。
: 但版規記載 "2-1. 本板禁止發簡體字、灌水文、引戰文,以及未排版之文章。"
: 其中並未註記字數規範。
: ψ 所附證據︰若為信件水球證據,請記得直接自信箱轉錄至本板,
: 轉錄後得事後刪除涉及隱私及個資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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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