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3-06-26 19:39:25(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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ψ 檢 舉 人︰laptic
ψ 被檢舉人︰Invisigoth
ψ 檢舉事由︰違反 Violation 板板規第三條、第八條
ψ 檢舉說明︰經查該使用者業已於日前受警告「自本判決後,若再有雷同行為,將
視為經糾正後仍未改善」(註一),然其竟無視該聲明,本日再次在
此板張貼相同的無關板旨之「侵權」系列檢舉文,無可認定為未影響
業務正常執行,故煩請法務對其予以合適數額的罰單處分。
註一:#1ab0tDqT (Violation)
ψ 所附證據︰若為信件水球證據,請記得直接自信箱轉錄至本板,
轉錄後得事後刪除涉及隱私及個資之文字.
如板上文章:#1acIi6FT (Violation)
#1acIl1hA (Violation)
#1acIncWa (Violation)
#1acIp4UF (Violation)
合共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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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