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JimJimJim 站內信騷擾

作者: PttLegist (批踢踢法務部檢舉板法務)   2023-09-03 23:13:43
判決主文:
JimJimJim 之行為不構成騷擾,不予開罰。
判決說明:
查被檢舉人所檢附之證據,確有於2023.9.1 00:37:30去信告知被檢舉人若繼續"不合法正
當的寄無關信件,會檢舉騷擾。"
此處雖語焉不詳,究竟是指"不合法的寄無關信件"、"不正當的寄無關信件"或"不合法正
當的寄無關信件=非法正當的寄無關信件=不正當的寄無關信件"?
然依常理可推斷應是指上述三者其中之一者。據此,被檢舉人若再寄送無關信件,自應視
為騷擾信件,然本案因涉及所謂版主與使用者之間討論版務究竟係屬"無關信件"或是屬於
騷擾行為,自應進一步審視。
本案檢舉人具有Lifeismoney版主之身分,且被檢舉人於2023.8.31 19:35:28所寄之第一
封信件顯係意與檢舉人討論檢舉人於競選時所提政見之進度,且檢舉人亦於回信中闡述該
政見之執行困境與進度,並告知被檢舉人未來可能推行之方向,雙方僅就事論事,亦無使
用謾罵或暗虧等不善字句,在在彰顯版主與使用者之間良性互動,足堪版務管理管理者與
使用者針對疑惑時交流的模範。雖被檢舉人於收到檢舉人的信件後仍於2023.9.1 03:40:45
時寄送信件,惟該信件內容仍緊扣檢舉人競選時之政見。
若使用者與版主單純進行版務討論,本應以較寬鬆之審查基準予以審視,另查該版公告
#lasbvVz3 (Lifeismoney)裡所提,課以版主應將與使用者進行版務討論做為義務,加以禁
反言之意旨,版主自不應拒絕使用者就版務討論而寄送站內信之行為。
檢舉人本次檢舉行為亦可視為該政見推行之執行度說明,適時讓有幸看到本檢舉文之眾使
用者們得知版主的用心,且檢舉人與被檢舉人間之互動皆在理性範圍內,自不具有違規行
為。
至於檢舉人所提被檢舉人曾於該版文章下噓文,以及討論版務是否應該版板規所訂,視日
期別而向另位版主討論,皆非屬本版業務範圍,應回歸各版板規處理。
綜上所述,被檢舉人之行為非屬騷擾之行為,故不予開罰。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銘言:
: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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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檢 舉 人︰finhisky
: ψ 被檢舉人︰JimJimJim
: ψ 檢舉事由︰已明確告知除檢舉外,請勿再寄信騷擾後,仍寄信騷擾
: ψ 檢舉說明︰檢舉人於7/24發文參選Lifeismoney板板主
: #1alNJaAW (Lifeismoney)
: 發文之參選政見有寫:希望將來在符合特定條件下開放某些類型的
: 轉讓、徵求"推文" (1) 多數板主共識通過開放
: 上開政見內容已清楚寫道,需"多數板主共識通過開放"
: 本人於8/1獲選板主後 #1anzhR7R (Lifeismoney)
: 被檢舉人屢次於板上噓文質疑本人上開政見為空頭支票
: #1atvStAe (Lifeismoney)
: 噓 JimJimJim: 當初徵求政見有在規劃了嗎 101.136.167.124 08/19 06:46
: #1axX2QRW (Lifeismoney)
: 噓 JimJimJim: 什麼時候要開放徵求呢?有在規劃了嗎? 223.138.132.99 08/30 09:40
: → JimJimJim: 不要忘記當初對大家的承諾 223.138.132.99 08/30 09:40
: 噓 JimJimJim: 上任也一段時間了,應該早已有名又有 1.167.10.185 08/30 10:02
: → JimJimJim: 實,不知道會不會變空頭支票 1.167.10.185 08/30 10:02
: 並於9/1 站內信以相同內容騷擾本人
: #1ayU9OLP (Violation) 證據1
: 經本人回信再次向其說明 #1ayTpFZ_ (Violation) 證據2
: 當初政見寫得很清楚,是"多數板主共識通過開放"
: 因尚未經另一位板主同意,故無法片面開放,也無空頭支票問題
: 並明確告知被檢舉人,除檢舉外,勿再站內信騷擾本人
: 包含回信、假借板務為由,單獨站內信本人...等
: 否則將檢舉其站內信騷擾
: 被檢舉人卻又於9/1隨即故意,再次來信騷擾本人
: #1ayTpMEa (Violation) 證據3
: 假借討論板務,不斷跳針、自言自語
: 且其來信所述"向板友報告亦是版主應盡最最基本的責任"
: 並未記載於本站公布之"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之板主責任乙節中
: 及其來信所述"本人係依您的公告#1asbvVz3 (Lifeismoney)
: 去信向身為版主的您進行版務討論",亦與事實不符
: 被檢舉人站內信所稱之公告#1asbvVz3 (Lifeismoney)
: 係記載
:          每月1~15號的文章、推文、板務詢問:由supersax處理
: 每月16~月底的文章、推文、板務詢問:由finhisky理
: 但被檢舉係於9/1來信向本人詢問板務
: 而非依該公告之輪值規定,寄信向supersax板主詢問
: 足認其實際上並非對板務有問題,只是藉故站內信騷擾本人
: 經查詢本板相似案件之判例 #1aqvytBU (Violation)
: 認被檢舉人行為有違反站內信騷擾之規定,故提出檢舉
: ψ 所附證據︰若為信件水球證據,請記得直接自信箱轉錄至本板,
: 轉錄後得事後刪除涉及隱私及個資之文字.
: ╰═════════════════════════════════╯
: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編輯: finhisky (110.28.1.75 臺灣), 09/02/2023 00: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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