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Annex未經同意擅自公佈站內信內容

作者: PttLegist (批踢踢法務部檢舉板法務)   2023-10-01 15:29:44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八條之規定,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故本案非屬本版業務,不予受理。
※ 引述《U384 (皮皮)》之銘言:
: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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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檢 舉 人︰U384
: ψ 被檢舉人︰Annex
: ψ 檢舉事由︰在其他版上未經過我同意惡意公開站內信
: ψ 檢舉說明︰該使用者在iOS版上的水桶公告文章下推文公布我站內信的內容
: 觸犯該板規
: 第二編 違規行為
: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 公開之個人資料。
: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ψ 所附證據︰若為信件水球證據,請記得直接自信箱轉錄至本板,
: 轉錄後得事後刪除涉及隱私及個資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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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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