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kia918 (mo)》之銘言:
: 原文吃光。
事情原委很簡單,只是把她原文敘述整理成一句。
大家就突然瘋狂推,才發文回答提醒。
至於是不是公審、該不該評論的問題,我覺得見人見智,也是我沒再回應她發文的原因,
可能整個方向錯誤。
她們是否幸福,不是她要證明給我看、或我們看,她幸福、不幸福,我說的準、說不準,
並不是我們有討論、或沒討論就一定能影響結果。
相反的,就是不想她像賭一口氣想證明,反而苦苦堅持,何必再爭論?
逐條回應的部分,是有可能有斷章取義的問題,除非刻意避諱或陳敘偏頗,否則通常第一
時間想表達的內容,可以抓出許多脈絡跟心態或想法。
: 抱歉我真的看不懂這種行為
這裡是論壇,不是個人版,應該有大家能議論的空間吧?
而且如果看不慣他人的評論,你的這個行為不正也是在評論、公審的一種嗎==?
覺得別人可能像正義魔人的同時,自己可能正扮演正義魔人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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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關心不在乎她會很幸福還是可能被騙。
她很幸福,我又沒好處。
她很可憐,我也沒好處。
我不會因為她不想接受意見就想唱衰,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力與渴望。
如果你想讓座給老弱婦孺,對方不領情就算了,你會想踹他們嗎?
我不會啦,不坐拉倒我自己坐啊XD